question-icon 丈夫的个人债务能让妻子偿还吗

我老公在外借了些钱,说是他个人用。现在债主找我让我还,我不太清楚这钱我有没有义务还。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丈夫的个人债务到底能不能让妻子来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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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但要是妻子自愿偿还,那也是可以的。这里得先明白什么是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就是债务人自己要承担的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都要负责偿还的债务。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生活用品、交水电费等,这都算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说,丈夫借钱去做生意,赚的钱用于家庭生活改善,那这债务妻子可能就得一起还。要是丈夫背着妻子借钱去资助没有扶养义务的朋友,而且妻子完全不知情,这种就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用还。 总之,关键看债务是否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要是不符合,就是个人债务,妻子通常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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