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欠债是否可以要求妻子偿还?

我最近遇到个麻烦事,有个人说我老公欠他钱,现在找我要。我一头雾水,完全不清楚这事儿。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他能要求我还钱吗?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规定,看看我有没有义务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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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丈夫欠债是否可以要求妻子偿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简单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一起欠下的,或者一方欠下但另一方事后认可,又或者是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欠下的债务,这些债务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向别人借钱,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知道了并且同意,又或者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孩子上学、老人看病等生活需要而借钱,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妻子偿还的。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妻子还是需要偿还。举例来说,如果丈夫背着妻子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做生意,但投资的收益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而且妻子也不知道这件事,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务通常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夫妻一起商量用来做生意,收益也用于家庭了,那妻子就有偿还的责任。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丈夫欠债就可以要求妻子还,要具体分析债务的性质和用途等情况。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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