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是否能够撤诉?
和另一半闹矛盾就冲动起诉离婚了,现在冷静下来又不想离了,想知道在这种已经起诉的情况下能不能撤诉啊,想了解关于起诉离婚后撤诉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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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是可以撤诉的。撤诉简单来说,就是原告把已经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请求收回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意味着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不过最终能不能撤诉,要由法院来决定。 一般来说,法院裁定准予撤诉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申请撤诉的人得是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本人,或者是其法定代理人,又或者是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其次,申请撤诉必须是出于自愿,而不是被别人强迫的;再次,撤诉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最后,申请撤诉必须在法院宣判以前提出。 如果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而原告经传票传唤,却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那么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另外,撤诉之后,如果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原告仍然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不过要是因为被告反诉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撤诉,情况就比较复杂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关概念: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授予特别权限,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可以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特定诉讼行为的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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