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第二次能撤诉吗
我第二次起诉离婚了,现在又有点犹豫,不想继续打官司了,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撤诉呀?主要就是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二次起诉离婚后撤诉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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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第二次是可以撤诉的。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拥有在判决宣告之前申请撤诉的权利。一旦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并获得批准,本次诉讼就会宣告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不过,撤诉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进行的,它需要原告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法院会对这些申请进行仔细审查,只有当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时,才会准许原告撤诉。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通常会裁定准予撤诉:一是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是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三是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四是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另外,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但要是有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在法定期间内,原告是可以再次提起起诉的。这需要原告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内心意愿来谨慎作出决定,毕竟撤诉后可能会对后续的离婚诉求产生影响。 相关概念: 缺席判决:就是在一方当事人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比如未成年人的父母等。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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