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能迁回父母处吗?
我刚离婚,之前户口迁到了男方家,现在想把户口迁回父母那里。但不知道手续麻不麻烦,政策上允不允许,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把户口迁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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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父母处通常是可以的,但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来办理。 首先,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对于离婚后女方迁回父母处的情况,一般需要以下步骤:第一步,女方需要到拟迁入地(也就是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准迁证。申请时通常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父母的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证明自己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以及离婚的事实。户籍管理部门会审核这些材料,看是否符合迁入条件。如果父母所在地有特殊的户籍政策,比如对迁入人员的房产、居住等有要求,也需要一并满足。 第二步,拿到准迁证后,女方要回到现户籍所在地(通常是前夫家所在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此时需要携带准迁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办理户口迁移证。 最后一步,女方持户口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回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操作和要求上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女方在父母处有实际居住的证明,或者对离婚时间有一定的限制等。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女方最好详细咨询父母户籍所在地和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这样才能顺利地将户口迁回父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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