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作单位是否能填务工?

我找了份临时工作,没签合同也没有正式的单位名。填资料时不知道工作单位这栏能不能写务工,写务工会不会不符合规定,还是有其他更合适的填法呢?有点拿不准,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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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答工作单位是否能填务工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务工”和“工作单位”这两个概念。 “务工”通俗来讲,就是外出到外地去从事工作、劳动来获取收入,它更侧重于描述一种工作的行为状态。而“工作单位”指的是你所在的具体的组织或者机构,也就是你为其提供劳动、获取报酬的那个实体。 在填写相关资料时,一般情况下是不建议将工作单位填成“务工”的。因为填写资料的目的通常是为了明确你的就业信息,“务工”表述过于模糊,无法让信息采集方了解你具体的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表明在法律层面,强调用人单位要有明确的主体。如果在正式的表格里把工作单位填成“务工”,就不能准确反映你的就业主体,可能会给信息的统计、核实等工作带来困难。 不过,如果你从事的是一些灵活就业工作,确实没有固定的、正式名称的工作单位,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比如,如果你是在某个个体工商户那里打工,就填写该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如果是做家政服务且是通过家政平台接单,可填写家政平台的名称;要是零散地打零工,没有依托任何具体组织,也可以在备注里说明自己的工作情况,而不是简单地填“务工”。这样能更准确地呈现你的就业信息,也符合资料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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