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债务是否可以只申请执行其中一人?

我最近遇到了债务执行方面的困扰。涉及到一笔共同债务,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清楚能不能只申请执行其中一个债务人。想了解在哪些具体情况下可以或者不可以这样做,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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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共同债务不可以只申请执行其中一人。共同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同一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的债务。也就是说,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 例如在夫妻共同债务中,通常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夫妻双方的财产的。这是基于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一些债务,通常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只申请执行其中一人。比如,当事人之间事先有特别的约定,明确该债务在某些情况下由其中一人承担,并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其中一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上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与自己无关。例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个人的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债务,且该经营活动的收益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可以主张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能只能申请执行实际债务人的财产。 另外,如果其中一个债务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而另一个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债权人可以先申请执行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免除了没有偿还能力债务人的偿还责任,当该债务人后续有偿还能力时,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其偿还剩余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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