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是否可以有继承权?

我朋友是继子女,和继父母没有血缘关系,现在继父母去世了,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他不清楚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继承遗产,想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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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有继承权的。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扶养关系”。扶养关系是指在家庭中,一方对另一方在经济、生活、教育等方面给予照顾、支持和帮助,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相互扶持的关系。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中,判断是否形成扶养关系非常关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可认定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一是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比如继父母为继子女支付学费、生活费等;二是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例如继父母照顾继子女的日常生活起居,教导其知识等;三是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比如继子女工作后给继父母提供生活费用;四是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像照顾生病的继父母等。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一旦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在法律上就和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可以依法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总之,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能否有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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