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车祸了对方全责,具体该怎么赔偿?

我最近遭遇了车祸,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现在我在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不知道赔偿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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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出车祸后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时,赔偿事宜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赔偿责任主体方面。一般来说,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商业三责险则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三责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保险的赔偿范围,那么不足部分就需要由肇事者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保险法规的规定。 其次是赔偿项目和标准方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范围较为广泛。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都应由责任方全额承担。因伤停工导致的经济收入损失,也就是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护理费用则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计算。交通费用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宿费用是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必要的营养费用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车祸造成了身体伤残,除了上述费用外,责任方还需对受害者因生活需求增加而产生的必要开支进行赔偿,同时也要对由于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这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其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则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在康复护理、继续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等,同样由责任方全额承担。 另外,如果不幸造成了死亡的后果,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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