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撞对方全责,可申请哪些赔偿?


当车子被撞且对方全责时,可申请的赔偿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部分。 首先,人身损害赔偿方面: - 医疗费:指因交通事故受伤后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依据实际的医疗支出凭证进行计算。 - 误工费:如果因受伤而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产生收入减少的情况,那么责任人需要赔偿误工期间的损失。误工费一般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护理费:如果受伤后需要他人护理,那么产生的护理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 交通费: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凭票据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因伤住院,责任人需要赔偿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为了帮助受害人恢复身体而产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 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给受害人带来精神痛苦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其次,财产损失赔偿方面: - 车辆维修费:用于修复被撞车辆至事故发生前的状态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实际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为准。 - 车辆重置费:如果车辆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者修复成本过高,那么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车辆重置费用,即购买同类型车辆的费用。 - 营运车的停运损失费:如果被撞车辆是营运车辆,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营运而产生的损失,责任人应当予以赔偿。停运损失费一般根据车辆的停运时间和预期收入进行计算。 - 其他财产损失:例如车上财物因事故受损的损失等,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侵权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司法解释,对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