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倒人后,保险具体会赔偿哪些费用呢?
我开车不小心撞倒了人,现在担心后续的赔偿问题。不知道保险公司能赔哪些费用,赔偿有没有限额,以及不同情况下赔偿标准会不会不一样。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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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倒人后,保险赔偿费用通常涵盖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医疗费用**:包括受害者因受伤接受治疗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报销范围之外的药物费用,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承担。例如,某些进口的昂贵特效药,如果不在医保报销目录内,保险公司可能就不会赔偿这部分费用。依据相关规定,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有一定额度限制,有责任的情况下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无责任时为1000元人民币。 **伤残相关费用**:若受害者经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关鉴定为肢体伤残(比如损坏或脱落达到4颗及以上的牙齿即可视为造成了伤残),则涉及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交强险在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用于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无责任时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还包括误工费,即受害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是因受伤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如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若受害者因就医需要外地住宿产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费用旨在补偿被撞人因事故遭受的损失。 需要强调的是,前提是驾驶人不存在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驾车行为,并且购买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车主承担,其他由保险公司100%赔偿。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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