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到人了且负全责,走保险的话具体该怎么赔偿呢?


车撞到人且负全责时,走保险赔偿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标准: 首先,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只要车辆方有责任(不论责任大小),交强险就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例如,伤者的医疗费用花费了8000元,那么交强险会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内赔偿8000元。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其次,商业险补充赔偿。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不足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且车主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商业保险,那么商业险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补充赔偿。比如,伤者的总损失为20万元,交强险赔偿了12万元(假设已达到交强险赔偿上限),剩余8万元如果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就由商业险进行赔偿。 最后,若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就需要由肇事的机动车驾驶人员来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伤者损失巨大,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后还有5万元的缺口,那么这5万元就需要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 在赔偿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些具体的流程: 一是报案。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是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会安排理赔人员或委托相关机构到事故现场勘查,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等。 三是定损估价。保险公司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估价,若被保险人有异议,可自行委托相关机构估价,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下一步。 四是提交索赔材料。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时,要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 五是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确定赔偿款数额。 六是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赔偿决定后,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保险金。 七是协助追偿。保险公司在赔付被保险人损失后,若存在真正的肇事方,有权向其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