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汽车撞到人了是否需要坐牢?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人了,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让我坐牢。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汽车撞到人后什么情况下需要坐牢,什么情况不用,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展开 view-more
  • #交通肇事
  • #刑事处罚
  • #民事赔偿
  • #撞人责任
  • #交通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汽车撞到人了是否需要坐牢,关键在于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其他犯罪情形。下面来详细说明一下。 首先,我们来看看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重大事故”,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另外,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要是不满足上述交通肇事罪的条件,一般就不用坐牢,但这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即便不构成犯罪,车主可能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除了交通肇事罪,如果开车撞人是出于故意,那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如果是故意开车撞人,那肯定要面临刑事处罚并且会坐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