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了人且判定为全责的情况下,具体该怎么赔偿以及赔偿多少钱?


车撞人且判定为全责时,赔偿项目和金额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例如,伤者因受伤住院治疗花费的检查费、药品费、手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比如,受害人是上班族,因伤请假休息,单位扣除的工资部分就是误工费的计算依据。 -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伤者需要专人护理,雇佣护工的费用就可以作为护理费索赔。 -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伤者前往医院复查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保留好发票后可作为交通费赔偿依据。 - **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例如,医院根据伤者的伤势建议加强营养,伤者购买营养品的费用可作为营养费索赔。 -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比如,伤者因伤导致腿部残疾,需要配置轮椅,轮椅的费用就属于残疾辅助器具费。 - **被扶养人生活费**: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赔偿责任承担顺序及限额**: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