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收财产具有哪些特点?

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在学习过程中看到没收财产这一刑罚方式,不太明白它到底有什么特点。想具体了解一下没收财产在法律规定里是怎样的,和其他类似措施有啥区别,在实际执行的时候又有什么特殊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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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没收财产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并且属于附加刑。附加刑就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比如,一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可能会被附加没收财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明确将没收财产列为附加刑的一种 。 其次,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适用。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对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并适用相应刑罚,没收财产也不例外。人民法院判处没收财产刑时必须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例如在决定是选科没收财产(即从规定的刑罚种类中选择没收财产这一刑罚)还是并科没收财产(即没收财产与其他刑罚同时适用)时,刑法分则有相应规定 。 再者,没收财产以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强制无偿收归国有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不过,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同时,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另外,在适用没收财产时,要把它同追缴违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加以区别。追缴违法所得针对的是犯罪分子以犯罪手段所获得的财物,这些财物本不属于他所有,应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目的是使受损失的公私财物恢复原状,与没收财产性质不同。没收违禁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对犯罪分子非法持有法律禁止的物品,如枪支、毒品、淫秽物品等予以没收;二是作为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对犯罪分子犯罪时所使用的财物,如伪造货币的工具、杀人凶器等予以没收。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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