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抓嫖娼能否作为证据?
最近在了解嫖娼相关法律问题时,发现有时候会有涉及聊天记录这一方面。想知道聊天记录在抓嫖娼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起到证据的作用?如果可以作为证据,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和使用的呢?
展开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抓嫖娼的证据,但只能作为间接证据,而非直接证据。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比如在嫖娼案件中,现场抓获时的录像,清晰地记录了嫖娼行为的整个过程,这就是直接证据。而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聊天记录之所以是间接证据,是因为它只能证明嫖娼当事人的行为动机,比如双方在聊天中商量嫖娼的价格、时间、地点等,但并不能直接证明嫖娼行为已经实际发生。例如,两人在聊天中约定了嫖娼事宜,但后来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实际进行嫖娼行为。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网络聊天记录属于“视听资料”的一部分。视听资料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无论是《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还是《刑事诉讼法》,都将“视听资料”列入证据的范畴。 不过,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相关部门会审查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以及获取方式是否合法等。比如,聊天记录是否被篡改过,是否与案件有实际关联等。只有经过审查符合要求的聊天记录,才能在抓嫖娼案件中作为有效的间接证据使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