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索赔程序是什么?

家人在医院治疗时不幸去世,怀疑是医疗事故。不太清楚该怎么为家人争取应有的赔偿,想了解一下如果要进行索赔的话,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具体要走哪些步骤、准备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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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索赔程序如下: 首先是鉴定申请阶段。一旦发生可能涉及医疗事故的情况,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要是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这里的尸检申请,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这是为了及时、准确地确定死因,为后续的鉴定和索赔提供依据。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接着是鉴定环节。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委托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如果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若对省级鉴定结论仍不服,还能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然后是处理方案协商阶段。要是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就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要是对该处理决定不服,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是对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同样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也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径。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也就丧失了胜诉权。法院受理后,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赔偿。 在赔偿计算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有明确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都有各自具体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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