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别人冒用去做坏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的公司营业执照等信息可能被他人获取了,最近听说有人冒用我的公司名义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我特别担心,万一真出了事,我这公司要不要为别人干的坏事承担责任啊?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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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公司被别人冒用去做坏事,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冒用者没有得到公司的合法授权就以公司名义行事,公司在知晓后明确表示不认可该行为,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冒用行为所产生的后果通常不应由公司承担。例如,有人冒用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公司发现后立即声明该合同与公司无关,这种情况下,合同责任一般不会落到公司头上。 然而,若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要是公司在管理上存在明显漏洞,导致他人有机可乘冒用公司名义,并且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冒用者有代理权,这就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表见代理行为有效,公司需要对相对人承担责任。比如,公司随意将公章等重要物品交由他人保管,他人冒用公司名义进行交易,而交易相对方基于公章等表象认为其有代理权,公司可能就要承担交易后果。 所以,当发现公司被冒用去做坏事时,公司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如向公安机关报案、发布声明澄清等,以证明自己对冒用行为不知情且不认可,最大程度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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