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借款,法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朋友是一家公司的法人,最近公司因为业务拓展 需要借款。他担心如果以公司名义借了款,之后要是公司还不上,他个人会不会要承担责任。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人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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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借款,法人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责任。这里所说的法人,准确来说是法定代表人 ,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在法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这意味着以公司名义借款,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也是以全部资产偿债。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要承担责任。若一人公司中,公司财产与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混同,此时法定代表人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有证据证明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借款却私自使用,公司承担责任后,可追究法定代表人责任;还有,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
相关概念:
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 。
公司财产混 同: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晰,无法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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