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了死者家属且有谅解书,还用坐牢吗?
我朋友之前不小心出了事导致他人死亡,事后积极赔偿了死者家属,家属也写了谅解书。现在就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他是不是还得坐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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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了死者家属并获得谅解书后,是否还需要坐牢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谅解书的性质。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赔偿、赔礼道歉等行为后,对其表示谅解的书面材料。它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对被害人的补偿,但它并非法定的免除刑事责任的依据,而是法官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的情节。 在一些情况下,即使有赔偿和谅解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可能需要坐牢。比如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肇事者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肇事者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并取得谅解,若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如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法院仍可能判处其有期徒刑。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不需要坐牢。例如,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诚恳,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缓刑判决。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综上所述,赔偿死者家属并获得谅解书只是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是否需要坐牢,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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