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未满征地的该如何进行补偿?

我家承包的土地合同还没到期呢,现在就面临征地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得到哪些补偿,补偿标准是怎么定的,还有补偿费用具体会怎么分配。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解答,帮我弄明白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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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土地承包合同尚未到期时遭遇征地,补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补偿的总体原则是公平、合理,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基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其次,关于具体的补偿项目和标准: - **土地补偿费**: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由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有关部门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要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且至少每隔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比如,某省根据当地土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不同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以此作为土地补偿费的标准。 - **安置补助费**:同样由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对于需要安置的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安置,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例如,若土地承包人需要安置,安置补助费会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单位或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支付给青苗的所有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比如,承包地上种植的农作物,青苗补偿费会给到种植者;地上有自建的房屋等附着物,补偿费则会给房屋所有者。 最后,关于补偿费用的分配: -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 -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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