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都包含哪些?

前阵子我出了个交通事故,我是受害方,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讲,赔偿范围到底有哪些,我担心自己应得的赔偿会有遗漏,想全面了解一下,看看我能争取到哪些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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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一般包含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的,就是治疗伤病实际花的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有相关规定。 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护理人员为一人。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有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要以正式票据为凭,且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要是造成残疾,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造成人员死亡,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财产损失赔偿方面: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情况照价赔偿或者折价赔偿。例如车辆维修费用、车内物品损失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也对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划分有规定。 相关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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