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医院看病时感觉遭遇了医疗过错,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想向医院索赔,但完全不清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每个项目又是依据什么来确定赔偿金额的呢?
展开 view-more
  • #医疗过错
  • #赔偿标准
  • #医疗赔偿
  • #人身损害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的。简单说,就是您看病实际花了多少钱,有票据等能证明的花费就是赔偿依据。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所规定的。赔偿义务人要是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得承担举证责任。并且,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误工费方面,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定。误工时间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能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要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就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则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一人,不过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因残疾不能恢复,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二十年。 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且要以正式票据为凭,相关凭据要和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合理费用标准。 如果造成人员死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总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