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了,最近刚做完伤残鉴定,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想知道不同项目都是怎么计算赔偿金额的,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希望能有个全面清晰的了解,好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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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赔偿项目,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身体损伤,赔偿义务人要对其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进行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都在其中。要是受害人因伤致残,赔偿项目还会增加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 。 下面来说各项赔偿的计算方式。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要举证。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不过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的,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要以正式票据为凭,且凭据与就医情况相符。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另外,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尚无具体标准规定,法院会结合受害人的请求、损害后果和加害人的过错、赔偿能力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额。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概念: 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和确定的过程。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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