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被车撞了之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是交强险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 ,这里面包含了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通俗来讲,就是因为这次事故导致人员伤残或者死亡所产生的一系列相关费用在这个限额内赔偿。 二是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有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就是受伤后治疗所花费的这些费用在这个额度内赔偿。 三是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因为撞车导致财产比如衣物、手机、车辆等损坏,在这个限额内赔偿。 要是机动车驾驶人除了交强险还购买了第三方责任险,当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不足时,由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保险限额内继续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车主购买的最高金额来确定。要是保险赔偿后还有剩余未赔偿的部分,则由机动车驾驶人自行承担。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