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都有哪些?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疗纠纷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因医疗失误导致额外治疗产生的费用可算入。若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是依据相关医疗纠纷处理法规,保障患者合理治疗费用的补偿。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纠纷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是考虑到患者因医疗纠纷耽误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给予补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为患者住院期间的饮食提供一定补贴。 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补偿陪护人员的相关费用。 残疾生活补助费需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对因医疗纠纷造成残疾的患者未来生活给予保障。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患者及其家属精神上的伤害给予一定抚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