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理赔流程是怎样走的?


交强险理赔流程如下: 首先是接报案和理赔受理:当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询问有关情况,并马上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相关事项。要是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又或者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会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刻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保险公司会对报案情况做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之后,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会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接着是查勘和定损: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要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如果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同样要进行查勘定损。要是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然后是核实证明资料:保险人从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把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会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就会进入下一步。 最后是达成赔偿协议与赔偿保险金:在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达成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相关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被保险人:指的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 保险人:就是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