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条件是怎样的?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在街边看到一群人打起来了,感觉挺严重的。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到底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啊?是只要人多打架就算吗?还是有其他具体要求,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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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条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简单来说,公共秩序就是我们生活中大家共同遵守的一种社会秩序,像在公共场所、街道、社区等地方的正常秩序。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这种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刑法》中相关规定也是基于维护公共秩序来判定此罪的。 其次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纠集众人”就是指有一个或者几个人召集了好多人,“结伙殴斗”就是这些人形成团伙去互相打斗。不是偶尔几个人发生冲突就算,而是有组织、有规模地进行打斗行为。 然后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过要注意,不是参与斗殴的所有人都会被认定犯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会构成本罪主体。首要分子就是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积极参加者就是在斗殴中特别积极、主动实施伤害行为等的人。 相关概念: 公共秩序:指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首要分子: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积极参加者:在犯罪活动中积极主动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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