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24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我最近涉及到一起刑事案件,自身遭受了一些损失,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维护权益。但不太清楚具体要满足啥条件,比如对损失类型有没有要求,对原告资格有没有限制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刑事诉讼
  • #附带民事
  • #诉讼条件
  • #物质损失
  • #原告资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刑事诉讼必须已经成立。这是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要有一个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程序,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正在进行追究。比如某人被指控犯有抢劫罪,相关刑事诉讼程序启动后,才有可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其次,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的人。一般是被害人,包括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若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提起。例如,甲被乙故意伤害致重伤,甲可以作为原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甲不幸死亡,其近亲属则有权提起。 再者,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这意味着精神损失一般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例如,因犯罪行为导致身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物质损失可以主张赔偿,而单纯的精神痛苦则不在此列。并且,该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二者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比如,因被告人的盗窃行为导致被害人财产受损,这种财产损失与盗窃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另外,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同时要有明确的赔偿数额和事实理由。例如,清楚知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是谁,以及具体要求赔偿的金额和相关事实依据。 最后,还需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不同法院有其管辖范围,案件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才会被受理。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