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这里所说的成熟经营模式,就是特许人自身的业务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可复制的运营方式,比如麦当劳、肯德基等连锁品牌,它们有标准化的店面装修、产品制作流程、服务规范等,被特许人可以按照这套模式去运营自己的加盟店。同时,特许人还得有能力为被特许人提供持续的经营指导,就像老师教学生一样,帮助被特许人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加盟店能正常运营;以及开展业务培训,让被特许人的员工掌握必要的技能。 此外,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这一规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店一年”。这个要求是为了确保特许人自身有实际的经营经验,能够证明其经营模式是可行的、成功的。因为只有自己有成功的直营店运营经验,才更有可能指导被特许人把加盟店经营好。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目的是便于政府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保护被特许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备案,政府可以掌握特许人的相关信息,一旦出现问题,也能更好地进行处理。 另外,在信息披露方面,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相关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这些信息包括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等。被特许人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全面了解特许经营项目,从而做出是否加盟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