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哪些?

我想了解下宪法里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具体包含什么内容。我不太清楚在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是受到宪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权利范畴,也不知道这些权利对我们普通人意味着什么,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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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自由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它有着丰富的内涵和重要的意义。 首先,狭义上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这意味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随意限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比如,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警察不能随便抓人、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这一条文为公民的身体自由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其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也是人身自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它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比如,别人不能随意在网上编造虚假信息诋毁你的名誉,也不能未经你同意就使用你的肖像去做商业宣传。 再者,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保障住宅安全,公民才能够有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就意味着,除了在法定情况下,比如警察持有合法的搜查令,否则任何人都不能强行进入你的家。 最后,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通信自由是指公民可以自由地与外界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通信秘密则是指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到保护,他人不得偷看、偷听或者涂改。《宪法》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例如,快递公司不能私自拆开你的信件,别人也不能随便查看你的手机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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