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信用卡欠款40万且无力偿还,是否会因此而坐牢呢?

我信用卡欠款达到了40万,现在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从而面临坐牢的后果。想了解清楚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形下会坐牢,有没有什么补救或者避免坐牢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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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40万无力偿还是否会坐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确信用卡诈骗的相关概念。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般来说,如果持卡人没有恶意透支等违法犯罪行为,仅仅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暂时无力偿还,通常属于民事纠纷范畴,银行会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持卡人偿还欠款。例如,持卡人因突发重大疾病、失业等原因导致失去还款能力,这种情况下银行可能会与持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等。 但如果存在主观上具有故意犯罪的情形,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比如信用卡透支后,经过银行多次(两次以上)催要,或者催要三个月以后仍不偿还透支额度的;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行为的等,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持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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