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包含什么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是国家的安全,对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以及国家政权稳定等方面有着极大的威胁。 危害国家安全罪包含多种具体罪名,常见的有以下这些: 背叛国家罪: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跟外国或者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勾结起来,做出危害咱们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就构成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指的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要是和境外势力勾结来做这些事,同样也构成此罪。这是严重破坏国家稳定和统一的行为,国家坚决予以打击。 煽动分裂国家罪:就是通过各种手段煽惑、挑动群众去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比如通过网络、演讲等方式散布分裂国家的言论。在客观上表现为这种挑动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去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这种暴力行为对国家秩序和安全的冲击非常大。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妄图改变国家现有政权和制度的严重犯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通过各种方式煽动他人去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种犯罪行为。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要是有人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人或者组织提供资金、物资等支持,那就构成此罪。 投敌叛变罪:指的是中国公民投奔敌人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背叛自己的国家。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也构成叛逃罪。 间谍罪: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资敌罪:在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相关概念: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煽动分裂国家罪: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武装叛乱、暴乱罪: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暴乱或策动相关人员叛乱、暴乱的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提供支持的行为。 投敌叛变罪:公民投奔敌人或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背叛国家的行为。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掌握国家秘密人员叛逃境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间谍罪: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任务、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 资敌罪: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