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安全事故罪会被追究怎样的刑事责任?
在一家工厂上班,前段时间工厂发生了安全事故,有人受伤。但厂里领导没有向上报告这件事,我就挺担心的,想知道这种不报安全事故的情况,相关责任人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想具体了解下法律对于这方面的规定。
展开


不报安全事故罪,简单来说,就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那些有责任报告事故情况的人,却故意不报告或者谎报,结果耽误了事故的抢救,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这个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如果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什么情况算“情节严重”呢?比如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还有像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等行为都算。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例如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等情形。 相关概念:不报安全事故罪: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通常是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报告义务的人,比如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