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我打算创业开公司,在税务登记时,不太清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我想知道它们的界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这关系到我公司后续的纳税方式和税务成本,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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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管理里的两种不同类型,它们的界定标准主要体现在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会计核算水平等方面。 首先,从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来看。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目前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这里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如果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同时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所谓会计核算健全,就是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对于新开业的纳税人,如果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能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也可以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而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企业在选择纳税人类型时,要综合考虑自身的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税务成本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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