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他人财产8000元,和解并有谅解书的情况下还会被判刑吗?
我朋友之前因为一些矛盾,不小心损害了他人价值8000元的财产,事后积极与对方和解,也取得了谅解书。现在就担心会不会还被判刑,想具体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损害他人财产8000元,即使和解并有谅解书,仍可能会被判刑,但也存在一些不同情况需要分析。 首先,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角度来看,根据相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也就是说,损害他人财产达到8000元,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犯罪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双方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书,但这只是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并不能免除刑事责任,不过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理,例如有可能争取到缓刑。 其次,如果该行为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导致8000元损失属于寻衅滋事行为致使公私财物损失情节严重的状况。对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需考量多种要素,若存在谅解书,这也是一个从轻的情节。 最后,如果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具体的处罚结果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