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算前科还是案底?
我因为一些事 被法院判了拘役,现在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这拘役到底算前科还是案底。这对我以后的生活、工作啥的影响挺大的,就怕有了这个记录,以后很多事都不好办了。我就想弄清楚拘役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它到底是前科还是案底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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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前科”和“案底”这两个概念。“前科”一般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简单来说,就是有过犯罪判刑经历后又犯罪,之前的判刑经历就是前科。“案底”则是指某人过去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这是专门为犯罪人员建立的一套记录档案。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主刑,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拘役就意味着这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里明确提到了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说的案底。对于被判处拘役的人而言,不管年龄大小,其犯罪事实是存在的,会留下相应的记录,所以拘役肯定是会留下案底的。
至于是否算前科,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被判处拘役的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实施了新的犯罪,并且符合累犯等相关条件,那么之前的拘役就可以算作前科。但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单纯说这次拘役,一般更准确的表述是留下了案底。 总之,拘役会留下案底,而是否算前科要看后续是否有新的犯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