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到底有啥不一样。我户口在老家,但在外地工作生活很久了,不知道这两个概念对我生活、办事有啥影响,想了解它们的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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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法律和日常生活中有着不同的意义。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两者的区别。 户籍所在地,简单来说,就是你户口登记的地方。户口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制作的,用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每个人出生后,都会依据相关规定在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例如,你出生后父母为你在老家办理了户口登记,那么老家就是你的户籍所在地。它具有相对稳定性,不会轻易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这就保证了户籍登记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居住地则是指公民实际居住的地方。它可能和户籍所在地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就像很多人会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工作、学习,这时实际居住的城市就是居住地。居住地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会随着个人的生活、工作等情况发生变化。在法律上,居住地在确定诉讼管辖、享有地方公共服务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就是一种重要的居住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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