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有哪些区别?
我最近准备给车买保险,看到有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这两个险种,不太清楚它们具体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在购买的要求、保障的范围以及赔偿的方式等方面,这两种保险分别是怎么规定的,好让我能根据自己的需求做出合适的选择。
展开


强制保险通常指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它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主要有以下区别: **性质方面**: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合同实现的保险,具有自愿性。而交强险具有法律强制性,体现在机动车辆必须参加该保险,保险公司也必须承保。例如车主可以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但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目的方面**:保险公司开展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是以盈利为目的;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主要是为弥补交通事故中第三者遭受的损失,保护受害人权益而设立,总体上做到保本微利。 **归责原则方面**: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是机动车对第三者依法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若机动车在法律上不负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就无需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交强险中,无论被保险的机动车在法律上是否应当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都必须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相关法律依据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责任保险的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赔偿途径方面**: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受损害的第三者只能向责任人索赔,保险公司再依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的,保险公司直接对遭受损失的第三者进行赔偿,能及时、快捷地维护受害人利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