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与技术转让合同有哪些区别?


技术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确实容易让人混淆,下面来详细说说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范围上看。技术合同是一个广义概念,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它包含了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这四类 。《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五条有相关规定。而技术转让合同是技术合同中的一种,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简单说,技术合同范围大,技术转让合同是其中一部分。 其次,合同标的不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而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现有的技术成果 。 再者,订立前提有差异。技术合同的订立前提较为宽泛,根据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要求。但技术转让合同有个大前提,在订立技术转让合同时,合同的转让方就应该拥有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 另外,从风险承担方面来说。技术开发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性很强,因为是对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进行开发。而技术转让合同转让的是现有的技术,相对来说风险相对较为明确。 最后,从法律调整角度,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因为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技术转让合同当然也受这些法律调整,但更侧重于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等相关知识产权转让方面的法律规范。 相关概念: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