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开的罚单有异议该找谁?


当您对交警开具的罚单有异议时,您有多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首先,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部门进行申诉。在交通管理中,作出处罚的交警部门有义务受理当事人对处罚的异议。您可以前往该交警部门的办公地点,找到负责处理申诉的窗口或部门,向工作人员说明您对罚单的异议情况,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申诉成功,原处罚决定可能会被变更或撤销。 其次,您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您可以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说明您的基本情况、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最后,如果您对行政复议结果仍然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依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