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当时被原谅,六年后离婚会怎样处理?
之前女方出轨,我当时选择了原谅,可现在已经过去六年,我们的感情还是走到了尽头,打算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法律会怎么判,之前女方出轨这事儿对现在离婚判决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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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面临女方出轨当时被原谅,六年后又离婚的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处理方式。 首先是财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虽然女方之前存在出轨行为,但已经过去了六年,法院在实际判决中,一般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如果出轨行为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积累或现状产生重大影响,可能会按照正常的财产分割原则进行。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的出轨行为给家庭财产带来了损失,例如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等,无过错方可以主张适当多分财产。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女方之前的出轨行为本身不是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关键因素,法院主要会从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判断,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另外,如果无过错方认为女方的出轨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不过,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女方的出轨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且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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