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的抚养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在讨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时产生了分歧。不知道抚养费的标准怎么定,给的期限是多久,还有给付方式有哪些。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抚养费具体有哪些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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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抚养费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抚养费的承担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首先是以双方当事的的协议为准,只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具体来说: -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是最重要的参考因素。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自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止,通常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般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方无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因下落不明影响抚养费的给付的,可用其在离婚时应当分得的财产折抵其应当承担的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的范围**: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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