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材料怎么写?


在离婚案件中,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当事人因某些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的一种合法途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书写相关材料以及涉及的法律依据。 首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材料通常指的是调查取证申请书。一般来说,它需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标题,直接写“调查取证申请书”即可。这是为了让法院工作人员快速了解文件的性质。 第二部分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就是提出申请的一方,也就是你自己,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被申请人如果是对方当事人,也需要提供类似的信息。这部分信息有助于法院准确识别当事人身份。 第三部分是请求事项。这是申请书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明确写出你希望法院调查的具体证据是什么。比如,你想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就要写清楚请求法院调查被申请人在某某银行的存款账户信息及资金流水。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不能模糊不清。 第四部分是事实和理由。在这部分,你要详细说明为什么你自己无法收集该证据,以及该证据对案件审理的重要性。比如,如果是因为银行不配合个人查询他人账户信息,所以你无法自行获取对方银行存款证据,同时该证据对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至关重要等。要结合实际情况,有条理地阐述清楚。 第五部分是结尾。要写明致送的法院名称,一般是受理你离婚案件的法院。然后申请人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符合上述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法院会根据你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调查取证。 在书写调查取证申请书时,还需要注意语言表达要准确、清晰,事实和理由部分要有理有据。同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和格式规范来书写,以提高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如果自己仍然不确定如何书写,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精准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