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只有一个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一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母亲在哺乳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不过,若母亲存在一些特定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等,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另外,若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也会支持。相关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生活、教育资源;抚养能力,包括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等。一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此外,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这部分的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最后,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自己的想法。 总之,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出发点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