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房子该怎么算?
我和配偶离婚时房子判给了女方,现在我们打算复婚,不知道这房子在复婚后的归属怎么界定。是依旧属于女方个人,还是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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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归女方,再复婚时房子的归属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房子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离婚程序完成,无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一旦相关法律文书生效,房子的所有权就明确归属于女方。从法律角度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而复婚本质上是再次结婚,此前离婚时已确定归属女方的房子,就成为了女方在复婚前就拥有的财产,也就是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若无其他特殊约定,复婚后该房子仍归女方个人所有。 其次,存在特殊约定时,房子可能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二人在复婚前,通过书面协议等形式明确约定该房子在复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那么此套房屋就会按照约定转化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同样,即便在复婚后才作出这样的约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也能够使该房屋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资产。这是基于民事法律中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总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离婚后归女方的房子复婚后仍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就可以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子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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