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个人存款算共同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如何确认一方的存款?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我和另一半在财产问题上有些纠结。我想知道我自己名下的存款,在离婚时会不会被当成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有,如果要分割对方的存款,又该怎么去确认有多少存款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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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离婚时个人存款是否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存款,属于个人所有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前财产是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属于个人的,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变成夫妻共同的。比如,你在结婚前辛苦工作存了5万元,这5万元就是你的个人存款,离婚时不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存款,若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说,婚后你每月工资存下来的钱,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接着讲讲离婚财产分割如何确认一方的存款。 一是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要提前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后续调查做准备。 二是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可以委托律师去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是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不过,如果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因为银行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和金融安全,没有这些关键信息,很难获取准确的存款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而且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能证明另一方在诉讼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才可能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拘泥于存款余额。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指明确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特定的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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