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起诉立案阶段:要先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被告户籍地基层法院。要是被告在某地居住满一年以上(有居住证、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则可以在被告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还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接着要准备立案材料,常见的有原告的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起诉状,律师授权手续等。之后将材料递交到法院窗口,也可以选择邮寄立案,或者通过线上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立案。 然后是调解阶段:法院收案后会先把案件分到调解庭、调解团队手中。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员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出具调解书(要是和好就不出具调解书),要是调解不成功就会转入审判庭。 最后是审判阶段:在这之前要准备好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大致有证明离婚事实、财产事实、有利于争夺抚养权的事实这三大类。开庭时,法官会先强调开庭纪律,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接着询问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要求原告陈述诉讼请求,被告发表答辩意见。之后法官会围绕双方认识时间、结婚情况、感情变化、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方面进行询问,还会要求双方举证,根据情况归纳争议焦点,让双方围绕争议发表意见,最后由双方做最后陈述,法官宣布闭庭,双方看笔录确认后签字,然后等待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管辖法院:就是有权受理某个案件的法院,确定管辖法院能明确到哪个具体的法院去起诉。 诉讼请求:就是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在离婚诉讼里包含判决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要求。 答辩意见: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所表达的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