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不能提起离婚案件诉权的限制规定有哪些?

我最近正考虑离婚,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不太清楚,也不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想了解一下法律在这两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个清晰的认知,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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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说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配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有明确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先进行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的。例如,双方对房产、存款等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争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决 。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接着讲讲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决定。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不能提起离婚案件诉权的限制规定方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民法典》第1082条的规定。另外,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明确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未成年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环境等方面能得到最好的照顾和发展的判定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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