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产的分割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法律规定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比较迷茫。家里有套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还有个孩子,想知道在法律上房产会怎么分割计算,孩子抚养费又该给多少,想详细了解下这两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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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的分割计算标准,有多种情况: 首先,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比如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获得补偿,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 - 尚欠银行按揭贷款)×50% ,房屋现值可由评估机构评估,也可由夫妻双方同意确认 。 其次,房产增值部分,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然后,婚内房屋赠与,如果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若男方购买房屋,登记为双方名字,房屋归男方所有,但女方可以获得相当于房屋价值10%-50%的补偿。 还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是《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 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根据以下三大标准: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如果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有固定收入,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提高比例。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且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概念: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等。 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收入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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